除夕和春节古代的历法与年的定型
古代的历法与年的定型
《尔雅》载:夏曰岁,商曰祀,周曰年。年与古代的历法密切相关,而历法又与农业生产紧密相连。尧的时候,乃命羲和,钦若昊天,历象日月星辰,敬授民时。即尧命令羲和,遵守上天的旨意,根据日月星辰的运行来制定历法。
中国古代很早就知道,将月亮圆缺一个周期作一月,而把庄稼成熟的一个周期,即春播秋获称作一年。所以,古代庄稼收成好,叫有年。《说文》载:年,谷熟也。古代历法不纯属阴历,是一种阴阳合历。月的概念是阴历,年的概念是阳历。实际上地球绕太阳公转1周的时间约为天,而月亮圆缺12个周期,即12个月的时间比它少了天,积3年就多出了1个多月。对于阳历、阴历,古人并不清楚,但阴历的月和阳历的年的矛盾,他们却能直观地发现。比方原来3月播种,3年后就成了4月了,再往下延续,就成了10月播种了。为了解决这个矛盾,商代开始置闰,即每3年设一个闰月,来调整阳历的年和阴历的月。
《诗经-豳风-七月》记载,西周的农夫到年底10月和改岁(过年)前,为庆祝丰收和新一年的到来,集合在一起,朋酒斯飨,曰杀羔羊,跻彼公堂,称彼兕觥,万寿无疆!即备好酒,杀了羊,登上公堂,举起牛角杯,共祝万寿无疆。在这首诗里,已具备了春节的雏型。但它还没固定在某一天进行,并且是在正月之前,还算不上严格意义的新年。
新年春节的定型,需要一年岁首的定型。夏商周秦,每一次改朝换代,为了表示受命于天,都要改正朔。即改变一年的岁首之月和朔日开始的时间。夏朝以北斗星斗柄指在正东偏北方向时的建寅之月(夏历正月),即孟春之月,为岁首正月,以平旦为朔(一个月第一天的开始)。商代以建丑之月,即季冬之月(夏历十二月)为岁首正月,以鸡鸣为朔。周代以建子之月,即仲冬之月(夏历十一月)为岁首正月,以夜半为朔。秦朝以建亥之月,即孟冬之月--十月为岁首,就称十月,不叫正月。
东汉的儒学家们在《白虎通》中发挥说,一年中有三个月,即夏历的十一月、十二月、正月,可以做岁首正月,叫作三正。每月的朔日有夜半、鸡鸣、平旦三个时辰可以作朔日的开始。改正朔就是重新确立一年的岁首正月和一月朔日的开始时间。
由于从夏朝至汉武帝前,岁首正月不断地改变,所以作为节日的春节也始终没有定型。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,正式实施司马迁、落下闳、邓平等人改定的《太初历》,以夏历正月为岁首。以后,除王莽的新朝和魏明帝一度用殷正,武则天和唐肃宗一度用周正外,历代历法虽有变更,基本上都使用夏正,即以孟春之月为岁首。
因此,春节的节日风俗最晚萌芽于西周,定型于汉武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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